问题 | 如何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比例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全责承担:
意指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是完全源自于医疗事故处置过程中的过失行为。 在此情形下,得有全面赔偿损失的义务,即百分之百的补偿责任。 (2)主责承担: 这意味着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主要来自于医疗过失行为,而其他因素则发挥辅助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方应承担损失的60%-90%进行赔偿。 (3)次责承担: 此类现象表明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主要源于其他因素,而过失行为只是其影响的次要因素。 在这样的状况下,医院方应对损失负责赔偿的比例为20%-40%。 (4)轻微责任: 意味着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大部分应归咎于其他因素,而过失行为的影响相对较小。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方只需要对损失进行不超过10%的赔偿即可。 此外,实践中也会出现对等责任的情况: 即医患双方均各自负担50%的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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