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媒体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自媒体诽谤案件的刑事立案方面,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大要素:进行诽谤行为者必须具有主观恶意,蓄意编造虚假事实并广而告之,以此来侮辱和诋毁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社会声誉。
倘若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传播的内容是捏造的对他人名誉造成伤害的事实,却依然选择将其公之于众,那么便可以判定该行为构成诽谤。 只有当诽谤行为的情节严重时,才能上升至犯罪层面。 例如,同一诽谤信息在实际网络点击量或浏览量达到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超过了五百次; 导致受害人或其近亲遭受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再次实施诽谤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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