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闹事到单位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的阶段中,如果一方采取暴力或过激行为来干扰另一方的日常生活,那么前者的此类不当行为可能演变为骚扰甚至是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
在此种情况下,如遇到了困扰且需求帮助,您有权立即向警方报案,对于违法者,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进行处理。 具体规定如下: 若存在任何形式的恐吓、侮辱、恶意诋毁等情形,依法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酌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倘若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则需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传播淫秽、威胁、或者侵害他人声誉的信息,经过多次反复,也将构成法律责任,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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