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对不满14岁的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内,被认定为无法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群体。因此,若有此类人群涉及到诽谤类案件,便无需接受相关诉讼或判定罪责。然而,这种情形并非意味着这些少年的行为可以脱离法律的监管和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规定,针对这类特殊年龄段的少年,将会采取包括教育、矫正等多种形式在内的治理手段,同时,也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对此负起监督管理的责任。此外,当他们以违法行为对其他公民造成了实际损失时,其家长或监护人还有可能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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