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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辱骂他人能定为寻衅滋事罪吗
分类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并不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是因为寻衅滋事罪主要涵盖的是那些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并情节恶劣的行为。然而,若仅限于简单的言语侮辱,且未在公共场合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破坏或是引起他人恐慌,则很可能无法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然而,倘若这种侮辱行为进一步发展成为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侵害、恶意造谣中伤或者持续性骚扰,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的刑法罪名,例如侮辱罪或诽谤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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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5: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