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药品中含有超过国家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药品中不包含其标签和说明书中所标示的有效成分,这可能会对患者的诊断与治疗产生延误; 第三,药物所标注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范畴,这可能会导致患者的疾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四,药品缺乏标签和说明书中所标示的急救必须的有效成分; 第五,存在其他足以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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