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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外打工认识好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您在异地工作期间结识了朋友并向其借出了款项却未能得到相应偿还,您有权选择前往好友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若此情形下,好友的住所地址与其常规性居住地点并不统一,您亦可选择向那位朋友经常性的居住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然而,若诉讼所涉被告超过一名,同时考虑到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经常性居住地均分布在彼此独立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在此种情况下,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皆拥有对此案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管辖权。
在正式启动法律程序之前,您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例如书面借款协议、转账凭证以及见证人的陈述等,以全面证实借款事项及对方尚未偿还欠款的实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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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