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熊孩子私自打赏主播,家长能否追回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未满八岁者被视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论是进行了何种金额的打赏,其家长皆有权予以索回。
然而对于年满八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而言,他们则被视为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者。 在此阶段,他们有权利实施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 而至于实施其他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他们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通过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者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许可和认可。 换句话说,如果八至十八周岁之间的青少年对某位主播进行了适度的打赏,那么家长可以选择是否要求平台将款项返还给他们。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他们进行的打赏数额相对巨大,家长需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同意后,才能提出相应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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