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补办出生证明去哪个部门
分类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需要补办出生证,首先应前往原签发机构求取帮助;但是,如原签发机构已不再具有发放证书的资格,您可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该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相应的补办服务。
对于《出生医学证明》因丢失、被盗窃等原因导致原始凭证失去的情况,您需凭相关资料——即原签发单位发放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补发申请。
接到您的申请之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进行核实,确认情况真实无欺之后,便会为您重新颁发《出生医学证明》,并且会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1: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