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公安无主物法律法规有哪一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公安无主物法律法规: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规定。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二十条 【从物所有权的转移】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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