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不能坐高铁,那么可以坐动车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运输损害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失信者能否乘坐高速铁路(即火车)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可以乘坐在动车二等座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虽然可以乘坐动车,但其被禁止乘坐飞机或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同样地,对于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以上座位也是被禁止乘坐的。 要了解这些信息,我们得先认识到何谓“失信被执行人”。 这个词通常被称为“老赖”,指的是那些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有能力履行但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义务”的人。 根据相关的规定,一旦某个被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此人便无法享受任何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经营所需的消费活动。 司法解释中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实施限制消费措施。 需要提醒您的是,虽然成为了被执行人并不意味着必然会面临限制消费措施,但法院将会综合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逃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其履行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继而根据具体的案件执行状况作出决定。 接下来,我们来列举一下在被执行人被实施限制高消费之后被明确禁止的九种行为: 1.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高级酒店、餐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等场合进行高消费活动; 3.购买房地产或者进行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用高端写字楼、宾馆、公寓等作为办公地点; 5.购买非生产经营必要车辆; 6.进行旅行、度假; 7.将子女送到价格较高的私立学校学习; 8.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支付高额保费; 9.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也列入禁令之中,即除了维持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或者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所需以外的任何可能导致责任财产发生变化的行为,均应受到限制。 关于如何解封被法院施加的高消费限制,具体方法如下: 1.在限制消费期间内,被执行人若能提供确凿有效的担保,或者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人民法院可依法解除该限制消费令; 2.一旦被执行人圆满完成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立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过通知或公告的方式消除限制消费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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