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出意外事故谁负责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境进行深入剖析。
若事故系因幼儿园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教职员工未能履行教育与管理之职业义务等幼儿园方面的因素而引发,则作为责任主体的幼儿园需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意外事故源于幼儿本身的行为或不当举措,诸如不服从教师指导,自行实施危险性动作,而此时幼儿园已经完全履行了其在教育、管理方面应尽的职责,那么幼儿园或许可以通过减轻或免除责任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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