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的意外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幼儿教育机构所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归属做出判断时,我们需审慎地依据事实进行具体的情况分析。
若事件背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此类学校本身,如教学设施存在明显的安全性缺陷、教职员工未能履行其应有的管理职责等情况,那么相应地,该类教育机构应该承受更多的责任。 然而,如若事故由儿童自身的特殊体质或非人为的不可抗力因素引发,则责任的分配可能会出现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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