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事故中涉及赔偿的主体都有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幼儿教育领域中,意外事故的赔偿义务的承担者主要涉及到幼儿园机构、直接引发事故的相关教育从业人员,以及可能存在过失的第三方当事人。
若事故是因为幼儿园所提供的设施设备上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问题所引起的,那么幼儿园将必须负责进行相对应的经济赔偿。 反之,如果事故是由特定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因其疏忽、违规行为等原因所致,那么该名教育工作者也将需要自行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有任何第三方的过失行为介入其中,例如外部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幼儿园并对儿童造成伤害,那么这些涉事的第三方同样也需要承担起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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