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业没做完老师让站起来犯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让学生站立长达一节课程的时长即可被视为一种体罚形式。教师对学生的人身进行直接的物理惩罚,导致其身心遭受损害的行为,例如殴打、罚站、下蹲、超出人体承受能力的剧烈运动、剃光头、撕扯嘴巴等,皆可归类为体罚范畴。若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后,经过教育仍未改正错误,则应由该教师所在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解雇处理;若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法律法规,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