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向后退被坐在地上的同学绊倒,谁的责任
分类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1.如若该儿童在学校期间意外遭受同龄同学的拌倒行为所导致的伤害,则应由实施此类不当行为的同学及其法定代理人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并依法进行经济赔偿。具体而言,如若拌人的学生尚未成年,并且尚处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则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承担赔偿之责;
2.倘若这类事件发生时,学校并未能充分履行其应负的管理职责,那么这可能会引发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然而,学校在承担过失补充责任之后,仍可有权向前述责任人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同时,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在完成补充责任后,亦具备向实际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