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不看管孩子骨折违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学生在校内发生骨折事故时,如果校方没有完全履行其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他们必须向受伤的学生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未成年人在接受学校教育以及日常生活中所遭受的任何人身伤害事件,学校都有义务对其进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在此前提下,如果校方可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其已经全面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则可免于承担该起骨折事故的责任。 换言之,若骨折事故系由第三者所致,那么应由该第三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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