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办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负责相关案件办理的机构将持续推进侦查工作。
这里要提醒大家,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暂时性剥夺犯罪嫌疑人或重大疑似人员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在此期间,案情调查机构将依权责依法例证收集,同时对证人进行详尽的盘问与询问,审慎耐心地对涉嫌人进行详细审讯,以此来探寻案件的真实面貌。 然而,这些行为都应当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开展,以确保嫌疑人的基本权益受到应有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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