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补课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属于违规补课的情形有: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社会人员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租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有偿补课等。
法律依据: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二条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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