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教育期间属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属于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