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让学生罚站,算体罚学生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罚站算体罚。
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错误的责罚,特别是造成身体上的疼痛,具体可以表现为打屁股、打手心、罚站、罚跪等。 体罚的危害有: 1、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的发育期,体罚容易造成身体器官损伤; 2、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 3、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