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碰到对方车但人摔倒有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能够证实摔倒这件事和对方的行为没有关联,并且自身不存在过错,那么对方很大可能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比如说,在一个公共广场上,甲不小心摔倒了,经调查发现是因为地面有一块松动的地砖,而这块地砖的松动与乙的行为毫无关系,此时乙就无需对甲的摔倒负责。 然而,如果摔倒的地点处于对方的管控范围之内,就像在对方经营的商场里,对方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修复破损的地面等,从而导致了摔倒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对方就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如果自身在行走的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就像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没有留意路况,结果不小心摔倒了,那么自身也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总之,对于摔倒事件责任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如果无法确定责任的归属,那么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或者也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让法律来进行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在小李经营的商场内摔倒。小朱称是因地面有积水,小李则表示积水非其造成且已安排定时检查。同时,小朱摔倒时正低头玩手机。争议点在于小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小朱自身是否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李虽称积水非其造成,但商场在其管控范围内,若未及时清理积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能需担责。 2、小朱摔倒时玩手机,存在疏忽大意、未留意路况的情况,自身可能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3、若双方无法确定责任归属,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司法途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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