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犯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一种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要涵盖了两类情况,分别为生产者或销售者违抗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其生产、售卖的食品中掺入已被确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出售明知带有此类成分的食品。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相当复杂,即涉及到了国家对于食品卫生的严格管理体系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这些双重利益保护对象。 从人性心理的角度来看,只有恶意才可构成本罪,过失行为是无法达成这个目的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实施向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或者对明知含有这些成分的食品进行销售,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初步惩戒; 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将会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惩罚; 若导致人身死亡或出现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将会按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接受更加严厉的刑罚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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