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场或超市购买到过保质期食品时,您有权请求商家进行经济补偿,同时也有权利寻求生产厂家的赔偿。
当发现某种食品未符合相关饮食卫生标准或者确认正在销售的食品属于未知食品安全标准范围内时,消费者除了要求适当赔偿损失之外,还有权向生产厂家或者售卖商索取价额十倍,或是损失费用三倍的赔偿金,并且在无法满足千百元的赔偿金请求上提高至千百元之数。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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