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标签和结账不符如何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商家,必须严格遵守消费者的合法要求,对他们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 对于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或所接受的服务,商家应该按其价格或相应的费用标准,两倍于原价的数额给予补偿;若不足五百元人民币,则应以实际支付的五百元为准。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另有详细规定的,按照该行政法规中的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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