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买到发霉的东西怎么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消费者在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后遭受到了损害的时候,他们既可以直接向销售这类食品的商家请求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向生产这些食品的厂家提出同样的索赔请求。
对于那些生产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明知道所售卖的食品并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而仍进行销售的经营者,消费者除了可以申请赔偿损失之外,还有权要求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以购买价格的十倍或是实际损失的三倍作为额外赔偿,若增添的赔偿金额不足于1000元人民币时,则应当将其计算为准1000元人民币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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