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打假让员工赔偿合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超市职员不必负责打假时的赔偿事宜,我们应当明确,这一责任应当由超市方面承担。
若您认为相关情况欠妥,请及时向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报告具体实情,并依据法规接受公正合理的惩罚措施。 在您向工商局提出申诉的同时,只需根据对方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即可。 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专职打假人士完全依赖索赔生活的现象,我想提醒您,如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他们理所当然地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只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您完全不用担心,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便可,工商局将会妥善处理此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认定食品是否安全,应当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地方标准为依据。没有前述标准的,应当以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第七条 食品、药品虽在销售前取得检验合格证明,且食用或者使用时尚在保质期内,但经检验确认产品不合格,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以该食品、药品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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