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家多发了货不给退回去犯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方多发出的货品不予退还的情况,在性质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尚未构成违法犯罪。
然而,这种行为对买方而言则被视为不当得利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的不当行为使得卖家承受了损失。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买方有责任归还多余的货物或填补相应的货款差额。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法律基础作为依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而自身从中获取利益的现象。由于这种利益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尽管已经成为客观事实,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应当将其不当所得返还给受损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罪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主张返还侵占的财物。 如果数额较小,经对方讨要后侵占一方拒不归还,对方也有权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占一方返还所侵占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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