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消防栓的水怎么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消防栓内无水源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可能遭受公安部门发出的警告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针对单位层面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会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其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罚款。 在此,我需要再次强调指出,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可有损、擅动甚至私自拆解、停运消防设备、器材,更不可在建筑内部埋压、围合、迷惑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隔;同样也不能随意占用、阻塞、封堵紧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亦或是消防车辆的通行车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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