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如下:
1、具备广告形式; 2、内容包含有表意人所期待或者指定的特定行为或者行为的结果和对完成特定行为或提供特定行为结果的人奖励条款; 3、意思表示真实; 4、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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