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国家食品重量误差标准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国家食品重量误差标准为:
1.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称重1公斤以下的,20克的误差;1公斤至2公斤,40克的误差;2公斤以上至4公斤,80克误差;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100克的误差。
2.肉、蛋、禽、海产品、糕点、糖果、调味品类:每公斤价值高于100元的,称重为0.5公斤的,l克的误差;称重为0.5公斤以上至2公斤的,2克的误差;称重在2公斤以上至5公斤的,3克的误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