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合同中“消费者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消费合同中“消费者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在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约定,倘若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经营者对已经收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的价款不予退还的,该类格式条款系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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