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上小腿摔断怎么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一般而言,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像工地的施工方或者发包方。
施工方具体负责工地的实际施工操作,发包方则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进行统筹安排,他们在相应情况下需承担赔偿责任。 2.明确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像挂号、检查、手术等费用都应支付。 误工费,伤者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交通费凭正式票据实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自定残日起算20年,60周岁以上年龄增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 伤者要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地施工时受伤。他认为施工方和发包方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施工方觉得发包方应负主要责任,发包方则称施工方操作不当应担责,双方推诿。小朱就赔偿范围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与用人单位协商也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赔偿责任主体方面,施工方负责实际施工操作,发包方统筹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二者作为用人单位都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互相推诿。 2、赔偿范围上,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需根据伤者有无固定收入分别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情况确定;交通费凭票据实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标准定;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计算。小朱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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