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月去做伤残鉴定能评上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确定三个月去做伤残鉴定能否评上,得依据具体的伤情状况。
因为不同的伤残类型以及损伤的程度,都有着不一样的鉴定标准和时间要求。 倘若遇到一些相对比较简单且清晰的伤情,就好比骨折已经基本愈合了,然而功能却还没有完全恢复等这类情形,三个月的时间或许就能够进行初步的鉴定,并且可以得出相应的结论。 然而,要是碰到一些较为复杂的伤情,像需要持续观察恢复的过程或者是组织修复的情况等,三个月这个时间点可能就显得过早了,往往需要让身体有更充足的时间恢复到稳定状态之后,再去进行鉴定,不然的话,很有可能会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说,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三个月就一定能够评上或者一定不能评上,必须要结合具体的伤情以及相关的医学标准,进行全面而综合的判断,这样才能得出更为准确的鉴定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受伤,三个月后欲做伤残鉴定。小李认为小朱伤情简单,骨折基本愈合虽功能未全恢复,此时鉴定能有结论;小胡则觉得小朱伤情复杂,需持续观察恢复,三个月鉴定过早,可能影响结果,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简单且清晰的伤情,如骨折基本愈合功能未全恢复,三个月鉴定有可行性,符合此类伤情的鉴定标准和时间要求,可能得出相应结论。 2、对于复杂伤情,若需观察恢复过程或组织修复情况,三个月可能过早,应等身体稳定后鉴定,否则会影响结果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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