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腿粉碎性骨折多久去做伤残鉴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小腿遭遇粉碎性骨折后,大概在伤后的3个月上下,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
这是因为骨折之后的恢复过程是需要一定时长的,要是过早地去做鉴定,很可能由于骨折还没有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从而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不过,具体到每个病例,这个时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得根据骨折的愈合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要是骨折的恢复速度比较慢,或者还出现了一些并发症之类的情况,那可能就需要适当地把等待做鉴定的时间往后延长一些;但要是恢复得特别良好,并且医生经过评估觉得已经具备了做鉴定的条件,那也可以提前去进行鉴定。 总而言之,一定要以骨折基本愈合,功能障碍也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为前提去做伤残鉴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结果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伤残的程度。 案情回顾: 小朱小腿遭遇粉碎性骨折,3个月时准备进行伤残鉴定,小李认为应再等等,因担心骨折未达稳定状态影响结果。而小胡觉得小朱恢复良好可提前鉴定,双方就鉴定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小腿粉碎性骨折3个月左右做伤残鉴定,但具体需根据实际愈合情况。小朱若骨折未达相对稳定状态就鉴定,结果可能不准确。 2、如果小朱恢复良好且医生评估具备鉴定条件,提前鉴定能及时反映伤残程度;若恢复慢或有并发症,延长等待时间再鉴定更为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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