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殴伤残鉴定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互殴伤残鉴定通常要在受伤的那一天起往后推3个月才开始进行。
然而,倘若伤情呈现出复杂的态势,或者牵扯到多个部位的损伤等特殊情形,经由治疗的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并且得到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批准之后,鉴定的时间是可以进行延长的。 一般来讲,延长的时间不能够超过30天。 倘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却还没有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就极有可能会对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法律程序产生不良影响,并且还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自身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全面且充分的保障。 所以,在受伤之后,一定要及时前往医院进行就医处理,并且在最为合适的时间去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鉴定,也一定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说明情况并争取得到合理的延期。 总之,及时且准确地进行伤残鉴定对于维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互殴,小朱受伤。3个月后,小朱未进行伤残鉴定,称伤情复杂,要求延长鉴定时间,但未获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批准。小李认为应按规定时间鉴定,双方就鉴定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一般互殴伤残鉴定在受伤日起3个月开始进行。小朱伤情若复杂,需医院开具证明且经公安机关批准才可延长,其未获批准就想延长不符合规定。 2、若超过规定时间未鉴定,可能影响后续赔偿等法律程序,小朱可能因证据不足难以保障自身权益,应按规定或争取合理延期来维护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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