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按30天算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误工费的计算并非如人们通常所想的那样按固定的30天来简单操作。
它是依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其中关键在于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这两个方面。 2.误工时间得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够计算到定残日前的那一天。 3.在收入状况方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可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需要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4.所以,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误工费就是按30天来算,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受害人情况、治疗情况以及相关证明等,才能准确地确定误工费的数额,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他人伤害而受伤误工。小朱认为误工费应按30天计算,但小李(伤害方)认为应按规定计算。小朱有固定收入,其提供了收入证明。小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了误工时间证明。双方就误工费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至定残日前一天,小朱有医疗机构证明,应以此为依据。 2、小朱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而不是按小朱认为的固定30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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