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理费和营养费一般算多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护理费的计算通常依据护理期限来进行。
护理期限会一直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之时。 倘若因受伤而导致残疾,无法再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那么就可以依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相关因素,来合理确定护理期限。 不过,这个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营养费方面,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每天的营养费大概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之间。 一般会计算三到六个月左右,但具体的期限必须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情等情况来确定。 比如,要是受害人只是受了一些比较轻微的伤,可能只需要一两个月的营养费就足够了; 然而,如果是遭受了重伤或者需要长期恢复的情况,那么就可能会适当延长营养费的计算期限,以更好地满足受害人的营养需求,促进其康复。 案情回顾: 小朱因交通事故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后经鉴定构成残疾。护理期限确定及营养费计算成争议点,小朱主张按二十年计算护理期限,营养费按重伤长期恢复标准算六个月。对方认为应根据小朱实际健康状况缩短护理期及营养期。 案情分析: 1、关于护理期限,小朱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虽最长可计二十年,但还需结合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合理确定,不能一概而论按最长年限计算。 2、对于营养费,应根据小朱的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其实际伤情若未达重伤或长期恢复程度,不能按六个月计算,需按实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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