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误工费的确定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误工时间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当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时,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而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比如,有一位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每月收入是5000元,由于受伤误工了3个月,这样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乘以3,等于15000元。 再假设另一位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其所在地区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每月,他误工了4个月,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3000乘以4,为12000元。 通过这些例子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和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小朱主张自己有固定收入,每月8000元,误工6个月。小胡作为事故责任方,对小朱的收入状况有疑议,认为小朱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双方就误工费计算产生争议。小朱拿出了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的医疗机构证明。 案情分析: 1、小朱提供了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这符合确定误工时间的要求。 2、小朱拿出工作单位收入证明来证实自己有固定收入,按照规定,误工费应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小胡应按照小朱月收入8000元乘以误工6个月,即48000元支付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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