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做什么鉴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其中就包含了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鉴定等。
伤残等级鉴定,主要是用来确定由于人身损害而引发的肢体功能障碍等方面的程度。 它是依据相关的标准,通过对伤者身体的各项指标进行仔细的检查以及全面的评估后,从而确定出具体的等级。 这个等级的确定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对后续赔偿数额的计算起着关键的作用。 而损伤程度鉴定主要是去判断损伤的严重程度,像是能不能构成轻伤、重伤之类的。 这可是关系到是否会构成刑事案件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这些,还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劳动能力鉴定等。 通过这样的鉴定,能够明确伤者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进而为赔偿等相关事宜提供坚实的依据。 总而言之,不同的鉴定类型各自服务于不同的法律需求和目的,它们在人身损害相关的法律事务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一次冲突中,小朱打伤了小李。小李认为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严重损害,可能影响到劳动能力且肢体功能也出现障碍。小朱则对小李的伤情程度存在质疑。小李提出要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有权提出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这是为了明确自身损伤情况以确定赔偿数额等相关事宜。 2、小朱虽不同意,但依据相关法律,在人身损害事件中,受害者为确定伤情及相关影响有权进行司法鉴定,小朱不能无理阻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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