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在公共场所摔倒需负全责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老人在公共场所不慎摔倒时,不能轻易地判定老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像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以及经营者等,他们肩负着保障他人人身安全的责任。 倘若他们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比如地面湿滑却没有设置警示标识,又或者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而致使老人摔倒受伤,那么此时管理人、经营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要是老人自身存在过错,像因为自身疾病突然发作而摔倒,或者明明已经知道地面湿滑等情况却依然没有留意而摔倒等,这种情况下老人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具体到责任的划分,必须依据实际的情况,全面地考虑各方的行为以及过错程度等诸多因素。 不能以偏概全地认定老人在公共场所摔倒就一定得负全责,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仔细分析各种因素后,再合理地确定责任的归属。 这样才能确保责任的判定更加公平、合理,也能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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