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涵盖多个方面。
在肢体功能方面,一手掌缺失90%以上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等情况可被认定为五级伤残。 在容貌损毁方面,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可认定:眉毛缺失; 双睑外翻或缺失; 外耳缺失; 鼻缺失; 上唇或下唇外翻或缺失; 牙关紧闭或因颌面部瘢痕致张口困难Ⅲ度。 在器官功能障碍方面,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心功能不全二级; 消化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等都符合五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此外,对于脊柱和脊髓损伤,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情况也属于五级伤残范畴。 这些标准综合考量了身体各个系统的损伤程度,以准确判定五级伤残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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