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户籍地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原告得以依据自身户口所在地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这仍需结合具体案件类型及相关法律原则进行判断。
以民事诉讼为例,若涉案事项为普通民事纷争,则通常由被告居住地法院负责审理。 然而,在满足特定法定情形时,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已经作出宣告失踪或死亡之决定、正处于劳动教养期或被依法拘禁等情况,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同样有权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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