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殴打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殴打”这一词汇,通常是用来形容一方故意以肢体形式施行力量打击,从而使另一方的身躯遭受伤害或是处在可能受伤的高度风险之中。
例如,包括了拳击、脚踢或者是推搡、拉扯等等形式的动作。 然而,所谓的“殴打”并不以呈现出严重后果为必要条件,即便仅仅存在着主动发动针对他人身躯的攻击行为,同样也有可能被判定为“殴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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