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伤害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意外伤害致残所对应的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的,其具体数额往往受到诸多复杂要素的共同作用与影响,如受害者受伤的严重程度,也就是伤残等级;
以及被侵权方个体的年龄、职业、收入水平乃至事故发生地的整体经济发展形势等等。 在这当中,伤残等级无疑是决定最终赔偿金额高低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之一。 通常情况下,只要伤残等级愈高,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理应得到的赔偿额也就相应地更高。 而在众多赔偿项目之中,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多个方面。 其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则是依据受害者因伤致残后失去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的程度,亦或者说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标准,以当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区域范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进行衡量,自确认伤残之日起算,累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然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者而言,其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应得的残疾赔偿金便会相应地减少一年; 而当受害者年满七十五周岁时,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期限将缩短至五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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