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抢狗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需要判决涉及到犬只抚养权问题时,通常会全方位地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犬只的日常养护状况,即由哪位当事人投入了更多精力在给犬只提供充足食物、适当护理以及日常陪伴的工作中; 同时也需要衡量两位当事人各自的经济实力,评估他们是否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以确保为犬只提供优越的生活环境及全面的医疗保障; 另外还需考量犬只与哪位当事人之间更为亲密且具有依赖性。 通常情况下,若某位当事人能够充分证明其拥有更强的能力和更好的条件来为犬只提供优质的照顾和关爱,那么他将更有可能赢得犬只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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