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掌掴群众如何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蓄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层面:首先,犯罪主体务必是年满14周岁且未满16周岁之人士;
其次,犯罪客体主要涉及到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益,蓄意伤害行为即是非法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不当行为,其结果通常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后果;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所有蓄意伤害行为都必须以具体的伤害行为来为支撑,所谓“伤害”即指无合法依据、非法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至于主观特征部分,蓄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主观意图是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身体遭受实质性伤害,甚至希望甚至放任这种伤害后果的发生。 换言之,蓄意伤害罪既可以由行为人直接故意实施,同时也可以由行为人间接故意实施。 因此,单独确定在致害行为背后的故意情节,对于区分蓄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以及过失致人重伤罪至关重要,是解释为何有意要伤害他人与无意中造成他人重伤之间界限确立的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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