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69岁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部责任,针对年龄为69周岁的受害者,其可追索的补偿费用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层面:
1.医疗费用:主要包含急救费用、诊断和治疗费用以及药物购置与住院花费等为进行治疗所必需的开支。 2.护理费用:假如受害之人所需接受护理,需依据实际产生之护理费用计算相应损失。 3.交通费用:由于治疗或转移医院而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 4.营养费用: 根据受害者伤残状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专业建议来确定。 5.残疾赔偿金:如导致受害者残疾,则应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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