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取保候审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刑事拘留之后进行取保候审这项程序运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之下,犯罪嫌疑人将无需继续被关押在看守所内,以便让案件能够得到更加深入细致以及高效迅速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为规范,以此来换取到相对来说更加自由宽松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然而,这并不能直接表明此种状态就是案件终结或者是嫌疑人已经宣告无罪,而仅仅是一种阶段性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变更。 在此类措施执行期间,危险分子仍然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开全方位的调查取证以及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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