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意中划破对方的脸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若行为人由于自身疏忽而对他人的民事权益构成侵犯并导致损害结果的产生,则该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倘若行为人在无意间划伤对方的面部,此举可被视为过失行为,且已对受害方的人身健康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行为人便可能需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亦即能否确定其为无意中所致的伤害。若有确凿证据显示行为人并非有意划伤对方脸部,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作过失行为。根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若因侵权行为给他人带来人身损害,行为人应当支付相关的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等。然而,具体的裁决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行为的方式方法以及所引发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行为人能有效地证明其行为系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件,且未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许有望减轻甚至免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然而,若行为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自身无过错,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令其承担全部或部分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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